【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苹果公司的零售店设计已获美国专利商标局核发商标,使其免于冒牌零售商的侵害。
根据专利商标局网站,苹果零售店的极简设计和陈列方式上周获核发商标,其描述为「明亮的玻璃店面,内部外观以平板组成,周围墙面有多层的陈列架,店面后方置有长方形的桌子和长凳,后墙为显示器」。
这项商标涵盖商店内部家具和设备,包括地板、照明和商品陈列架,以及让客户寻求技术支援的「Genius Bar」。
根据苹果零售店新闻网站ifoAppleStore.com,苹果2010年就为零售店申请商标,曾两度遭拒,如今终获核准。
2011年,苹果零售店的招牌设计遭中国的冒牌苹果商店公然抄袭,经部落客揭发后,部分冒牌商店已关闭,其他业者也遭禁用假冒的苹果商标。
维吉尼亚大学法律教授史毕格曼说,商标权虽然不包括美国以外的地区,但在国内寻求保护措施的企业,通常也会在其他营运国家寻求类似保护。
已故前苹果执行长乔布斯是苹果商店设计的灵魂,许多苹果商店采用的漂浮玻璃楼梯方块建筑,2003年获得设计专利,据商标专利局资料,乔布斯是该专利的发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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