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有职业精神的前辈也是不少的
一位圈内人在接受采访时感慨:“改戏、抢戏这种事每天都在发生,签了合约也没用。”他透露,其实所谓的合同并不能有效约束双方的言行。国内娱乐业合同制普遍不健全,很多争端都发生在合同没有覆盖的盲区。
更尴尬的是,目前国内演艺界合同意识不强,即使有合同,很多人也会选择撕破合同办事。“即使撕破脸以后也不愁没戏拍,反正不会被封杀。”一位资深娱记表示,好莱坞模式的制片人、法务部门制约、监管导演、演员的体系完全没建立,制约起来困难重重。
在咱们这,还大多流行“一口价”,合同上给明星多少钱就是多少钱,只有大牌或者参股演员才能谈论票房的分成比例,而这些人往往就是成为“戏霸”的种子选手。要治“戏霸”,就得健全法律。一位资深媒体人介绍,在好莱坞拍片子,开机前雇佣双方会签合同,密密麻麻的小字,少则十页,多的上百页,双方把所有想到可能会出现的矛盾全部都列进去,把丑话说到了前头。
总结陈词
维护秩序,法律自然是性价比很高的选择,但最美好的选择却是“自治”而非“法治”。如果每位演员都能自我约束,遵守职业规范,那“戏霸”就会成为一个真正的褒义词,一顶明星抢着戴而不是死命推开的黑帽子,那这一期《贵圈》也不会再有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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