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赴非洲肯尼亚旅游 因导游不是当地黑人而起诉旅行社
2012-12-08 07:26:43
来源: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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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齐女士参加肯尼亚10日游回来后,因当地地接导游不是她所要求的“会说中文的当地人”而将旅行社告上法庭,要求全额退款。齐女士说,地接导游就是一名普通的中国人,她想了解当地的民俗文化,对方一概不知。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如何理解“当地人”的概念,成为庭审争论的焦点。

合同上写没写“黑人”?

齐女士起诉称,今年7月23日,她与北京中国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签订了出境旅游合同,约定于今年8月13日参加旅行社组织的肯尼亚深度十日游。齐女士主张,双方约定提供的旅游服务内容包括讲中文的肯尼亚当地黑人导游,并将此写进了合同条款。

齐女士说,今年8月13日登机前,得到旅行社工作人员的再次承诺后,她按照要求先行缴纳了司机、导游小费100美金。但到达肯尼亚后,旅行社提供的导游却是当地的华人导游,导致她想了解当地的民风民俗、社会福利、生活水平、国家发展史、政体结构、人民文化和生活喜好、社会保障等,导游一概不知。

为此,齐女士向法庭出具了随团其他游客的书面证言,证明全团安排的是华人导游,非“黑人”导游。齐女士认为旅行社的行为构成欺诈,因此诉至法院,要求退还15700元旅游费用及100美金小费。

上午,旅行社的代理人拿出了合同底联,代理人表示,合同原件中所反映出来的对地接导游的约定只是“当地人会说中国话”,并没有“黑人”的概念。齐女士所持合同中“黑人”两个字明显是后加上去的。

法官询问齐女士两份合同不一致的问题。齐女士称:“具体的我不太清楚,但这并不影响对事实的确认。因为不管是不是黑人,他确实不是当地人,而且他也不是导游。我们问他当地的饮食、民俗,他真的什么都不知道,他说自己是搞摄影的。”

拍了10天动物游客不满

法官询问齐女士一定要找当地导游的原因。齐女士说:“我去一个国家,就是希望了解当地的民俗和人文文化,但我外语又不太好。而且我有一个习惯,每次出国都会留下当地导游的QQ号或联系方式,回国后会进一步联系了解当地的民俗。我在签合同时把我的意思说得很清楚。正因为我以前出国旅游遇到过类似的事情,所以我才强烈要求将此条款写入合同中。”

齐女士告诉法官,她在肯尼亚的10天,跟各种动物拍了各种各样的照片。“我要知道是这种情况,我肯定不会请10天的假到那儿去,因为在北京我也能跟动物照相。这跟我想象的完全不一样。”

齐女士说,从签订合同到发团前有3个星期的时间,有问题旅行社完全可以提前告诉她。而且在登机前,对方承诺的仍然是一个当地会说中文的“黑人”导游。

上午,被告旅行社出具了地接周某在肯尼亚的居住证和当地允许其在旅游企业工作的证书复印件。但细心的齐女士发现,所有证件上面的有效日期均在2012年以前就过期了。

“当地人”怎么理解?

由于双方均认可合同约定地接导游为“当地人会说中国话”,因此双方如何理解“当地人”所表达的意思,成为庭审的焦点。

齐女士认为,当地人就应该是当地的原住民,而这也是签合同时旅行社所承诺的。但旅行社的代理人却理直气壮地表示,“当地人”就是在当地取得导游资格的人。

法官询问案件涉及的地接导游是什么时候去的肯尼亚?代理人回答说:“导游是什么时候去的我们不知道,但是他有永住证,不管它是不是过期了。证照过期涉及到一个政府管理的问题,而不是否认了他曾经取得了一个什么样的身份问题。”

旅行社代理人表示,合同中的旅游项目都是确定好的。原告说要了解当地民俗、文化,这是合同之外的内容,要求旅行社做到这一点不现实。

在法官的进一步询问下,代理人还透露,旅行社只审核地接导游是否有导游资质,对具体身份并不进行核实。无论合同上有没有特殊约定,他们的工作程序并没有差别。

上午,由于齐女士不同意调解,法院宣布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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