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根据加拿大安全委员会(Canada Safety Council)最近统计的一份报告显示,全国职场范围内,平均每六人当中,就有一人曾遭受欺凌,与此同时,平均每五人中,则有一人曾亲眼见到同事被欺凌。为了让职场欺凌这种现象得到重视,约克郡的万锦市、新市联合烈治文山市将10月19日定为“安省停止欺凌日”(Blue Shirt Day Ontario Stop Bullying Day),市民当天可以身穿蓝色衬衫表达对职场欺凌现象的抵制。
这份报告中显示,职场欺凌的定义,顾名思义,是有人在职场上为了让目标对方不得安心工作而作出的以干扰言语、行为等混淆起来的欺凌行为,这也是对对方实施的心理暴力。尽管职场欺凌现象普遍,且发生频率持续上升,但目前全国职业健康及安全类法律中,却没有一项明确针对这种欺凌的条目,也没有要求雇主在职场中提供任何防范职场欺凌相关的项目。
另外,根据职场欺凌协会(Workplace Bullying Institute)统计的一份报告也显示,在受欺凌的群体中,女性占57%;而近72%的欺凌者为高层职位;同等职位间的欺凌发生频率为18%;最易被欺凌的对象为40岁左右的女性,另外,欺凌普遍发生在已在岗位上就职多年的人身上,职场新人相对来说更不受欺凌者的“青睐”。
根据欺凌的不同表现和导致原因,安全委员会将欺凌分为七种:第一种,冷性欺凌(Subtle Bullies),主要表现在通过人前人后的不同表现,散布谣言;第二种,公开欺凌(Abusive Bullies),主要作法为在公开场合,没有一丝怜悯的侮辱受欺凌者;第三种,控制性欺凌(Controlling Bullies),通过控制受欺凌者的时间、财务等避免其得到成功;第四种,放肆性欺凌(Raging Bullies),不受控制的,对自己周围的人都进行恐吓。
第五种,对下属欺凌(Echo Bullies),即仅对下属实施欺凌;第六种,职位欺凌(Opportunistic Bullies),为争夺职位不惜牺牲他人利益的竞争性质的欺凌;第七种,诬陷性欺凌(Critic Bullies),用不真实的言语诬陷他人所作所为。
安全委员会建议,因职场欺凌的发生非常微妙,如上司对下属的欺凌,完全可以被上司解释为“是为了让下属尽快将工作做完”,而在调查报告中也显示,遭受欺凌者中,13%被转职、40%自行离开工作岗位、24%被停职、只有23%的欺凌者受到应有惩罚。
所以安全委员会建议被欺凌者将遭受的欺凌归类,并将发生时间、地点、是否有目击者等细节问题完整记录下来,寻求法律帮助,另外也可在心平气和时,与对方沟通,了解对方的欺凌行为是否纯属无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