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炜臻涉诈骗案即将审毕 最高囚5年罚500万
2012-09-11 12:09:27
来源:明报
分享到微信
1、电脑浏览:打开微信,点击【发现】(Discover),【扫一扫】(Scan QR Code)下面的二维码,打开网页后点击屏幕右上角分享按钮。2、手机浏览器:保存二维码图到本地,再打开微信的扫一扫,点击右上角【相册】,导入已保存的二维码即可。3、手机微信:长按二维码图即可识别

【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

多伦多前金融投资顾问唐炜臻()2009113日被控逾5000元刑事诈骗罪名,该案于3年半后,至昨天终于开始正式审讯程序。该案检控官预算,正式审讯为期约要56周。

该案的审讯在多市中区法院举行,控辩双方昨晨提出多项审前动议后,昨午也挑选了12名陪审团成员,另加两名作后备。

该案的10多名主要是投资者的华裔证人,昨天也到法院报告,但暂时仍未确定各人出庭作供的确实日期。

唐炜臻较早前曾考虑过,当本周控辩双方提出审前动议的程序结束之后,便提出申请,要求将审讯延迟至明年2月举行,从而法院聘请的「法庭之友」(friend of the court)有空帮他做辩护律师的工作。

昨天他被问为何改变主意时,他只说「急不及待」举行审讯,不想再延迟。

该案检控官塔特诺(Robert Tattrell)昨天在庭上说,审讯可于本周四正式开始。


检控官提出的两项动议都获通过,包括可使用安省证监会的调查报告及1个有关被告开会的录影带,用作呈堂证据。

该名「法庭之友」律师布斯(Peter Boushy)昨向法官表示,他会有6周时间帮助被告于审讯时做辩护工作,但于本月底至10月初则有1至两周不能出席,到时被告要自行辩护。该案法官奥玛拉(A. O’Marra)也提出,他于本月底有1周不能出席审讯,到时审讯要暂时中止。

唐炜臻申请法律援助聘辩护律师的要求被拒后,他打算自行出庭辩护。法院因而聘请「法庭之友」(friend of the court),即私人公司律师向被告解释法庭审讯程序。

「法庭之友」律师布斯与被告会面后,指出他可陪被告一起出庭,更可在审讯时担任一些类似辩护律师的工作。

他强调,其雇主是法院,不是被告,故与辩护律师有别。但审讯时他除可解释审讯程序之外,更可代被告向证人盘问。

该案于去年进行了为期8周的初审,当时有逾12名华裔证人被安排出庭作供。

被告接到的是1项刑事诈骗逾5000元的控罪。案件发生于19992009年期间,受害人是两名华人。

此外,安省证监会也对唐炜臻及其名下两间投资公司提出包括诈骗在内的12项检控,指控唐在营运其名下的基金公司时,涉嫌诈骗投资者,同时无注册就进行证券交易等罪名。若每项指控一旦罪成,法官有权判处唐入狱最高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500万元。

 

收藏
热点排行
热门写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