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弒父輕判 囚10年可假釋
2012-09-05 09:55:05
来源: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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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十字弩将父亲射杀并承认二级谋杀罪名的华裔男子方舟(Zhou
Fang)﹐昨在安省高等法院判刑﹐法官鑑于被告因受父亲长期虐待而患上创伤后精神失调而犯案﹐故接受控辩双方建议﹐判被告终生监禁﹐10年不得假释。
案中死者程思在中国的父母亲﹐因未能取得签证﹐故无法来加听取判决。但他们透过信件﹐表达了失去至亲的哀痛外﹐亦向被告﹐亦即是自己的孙儿方舟及其母索偿100万加元。程思遇害几近2年﹐他的遗体至今仍留在殮房﹐无人处理(另稿)。
方舟母亲昨则神秘到庭上听取判决。她戴上淡棕色的及肩假髮﹐在法庭上低头猛抄笔记﹐佯装成记者。当法官甫宣读完判词后﹐她便一马当先离开法庭﹐消失得无影无踪﹐成功躲避传媒耳目。
方舟受虐患创伤后精神失调
法官昨在宣读判词时﹐提到方舟儿时如何受到虐待﹐导致患上创伤后精神失调﹐以及他于案发当日的行兇过程时﹐坐在犯人栏的方舟﹐一脸漫不经意﹐一时点头﹐一时低头咬手指。
法官昨日判刑时指出﹐被告犯案时只有24岁﹐此前﹐他过去一直无犯罪纪录。根据警方﹑医生及保护儿童会的文件显示﹐被告早在年幼时﹐身心均长期受到死者折磨﹐包括将被告的头部撞向门框﹑扭断被告饲养的小鸟等。此外﹐他从小亦目击母亲如何被父亲暴力对待。
死者在一次交通意外中伤及头部后﹐他对被告的虐打更是变本加厉﹐令死者患上创伤后精神失调﹐出现幻觉及极度焦虑﹐因此而入院治疗。
儘管被告与毋亲辗转逃到澳洲﹑后又返回加拿大渥太华﹐避开死者的追踪﹐但他们对死者的恐惧﹐一直未有歇息过﹐深恐死者随时便找上门﹐对他俩母子不利。这种恐惧到了2010年12月1日案发时﹐达至顶点﹐他们不但不停向受聘的私家侦探追问死者行踪外﹐又穿上防弹衣﹑防火装备﹐甚至去信总督及英女王求助。医生报告指出﹐当时被告是在「不是你死﹐就是我亡」的思想下﹐才动了杀机。
案发当日﹐死者从渥太华前来多伦多﹐驾车到案发的东约克公共图书馆﹐在眾目睽睽下﹐先后用喷剂﹑十字弩及槌子袭击死者。
法官称﹐虽长期受虐﹐但被告行兇时﹐死者全无抵御能力﹐且手法极度残忍﹐被告挑选在公共图书馆落手﹐令其他目击惨案的人﹐终生受影响﹐这些都是他量刑的因素。
将转介低设防监狱服刑
最后﹐法官接纳控辩双方提议﹐判处被告终生监禁﹐10年不得假释﹐被告的DNA亦须存在资料库﹔终生不能拥有武器﹔除必须即接受心理治疗外﹐在囚禁亦须持续接受治理。有鑑于本案独特性﹐故容许被告在适当时候﹐尽快转介至较低设防的监狱服刑。
根据刑事法﹐凡二级谋杀罪名成立﹐须依例判处终生监禁﹐但假释期则由10年起至25年不等。至于一级谋杀罪名﹐同样须判终生监禁﹐但假释期必须為25年。
方舟原被控一级谋杀罪名﹐但其后获改控二级谋杀﹐方舟承认控罪。

方舟在2010年12月3日犯案后过堂时的绘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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