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联邦最高法院已做出裁定,一项控告手机公司不当收取系统连网费(system access fees)的案件,被认定可成立集体诉讼进行审理程序。
上述案件于2004年提出,被告包括国内数家大规模手机业者诸如罗渣士、研科(Telus)、和贝尔等公司,而被列为被告的手机业者认为该案件不符合集体诉讼成立要件,一路上诉至最高法院,如今上诉遭驳回,显示该案件将进入实质审理程序。
联邦最高法院在公布裁定时,仍依惯例未对裁定理由提出说明。
该诉讼指控手机公司在月费之外,还向用户不当收取所谓的系统连网费,而要求手机业者应退还该笔费用;诉状中指出,业者收取所谓的系统连网费,是为支应政府向他们徵收的年度规费,可是政府规费较业者系统连接费低了逾20%,明显是业者故意将该费用扣上政府税捐帽子,企图鱼目混珠增加营收。
诉状指称,系统连接费一般为每个月6.95元,其实和通讯服务成本毫无关连,完全是业者为提高收入的手法,假藉政府税捐之名贴补本身开销。不过该宗案件尚未针对是否触法进行实质要件答辩。
研科公司在一份声明中指出,他们提出上诉是认为该案件不具备集体诉讼要件,上诉现仅在程序方面表示不服,至于整宗案件成立要件原即嫌不足,该公司坚决主张该案件缺乏构成要件及法律基础。
贝尔公司拒绝对该案置评;罗渣士公司则在电子邮件中表示,他们上诉至最高法庭,是由于他们认为有足资信服的因素,值得最高法院参考,他们同时深信该案件最后难以成立,并希望能在法庭上定出是非屈直。
许多手机业者在该诉讼提出后已分阶段撤消所谓的系统连网费,如果法院最终判决有利消费者,手机公司需退还的费用得回溯至20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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