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税自首 10年期限
2012-03-16 08:16:05
来源: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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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加拿大税务繁琐,纳税人很多时都会漏报了一些税项,譬如是一笔继承了的遗产,以至海外物业,然后担心税局追查,最后会被罚款及起诉。

自愿申报(Voluntary Disclosures)是由加拿大税务局出台的项目。这个项目专门针对那些没有向税务局提供准确以及完整收入资料的纳税人。如果他们愿意自愿申报以前没有提供的资料,他们将不会受到处罚,也可以避免额外的利息以及被起诉的可能。但是,最近几年,加拿大税务局有点不再像以前那么宽容,某些情况下,他们只容许纳税人用自愿申报计划来申报前10年的资料,超过10年的漏报则有可能被追究惩罚。

为了鼓励自愿申报,税局特别设立匿名查询方法,纳税人只需要提供邮编的前三个字母,律师可以代表客户去税局查询,根据当事人的情况不具名打探税局的案例,从而让当事人自行决定。但这种查询税局的答案只具参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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