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数2011焦点新闻之十:数市镇通过附例禁鱼翅
2011-12-30 16:2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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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超级生活网专稿/记者郝运、捷克佳)一碗小小的鱼翅汤在多伦多搅起惊天巨浪。今年10月25日,多伦多市议会由几名左派议员提出的一项动议,最终在市议会以38:4压倒性投票通过建立附例,规定于多伦多市内禁止藏有、售卖以及食用鱼翅食品。

尽管在华社内部,针对禁止鱼翅的看法意见并不统一,但多伦多市议会有关禁翅的决定将这场风波推向尖端。

根据新通过的附例,初犯者最高罚款5,000元,第三次触犯的罚款可达10万元,附例定于2012年9月1日生效。在此前藏有、食用和售卖鱼翅也不会犯法。

布兰福德,奥克维尔和密西沙加等大多区的其它几个市镇亦先后通过了类似的市政附例,令禁翅成为大多区的一道风景。

多伦多华商会、密西沙加华商会及大多区各大商会成为反对禁翅的中坚力量。他们反对的数条理据在于,第一,进口鱼翅是联邦政府管辖范围,根本不是市政府的管核范围。市镇一级政府亦根本无力执法。第二,禁翅不禁鲨有专门针对华人之嫌,事涉公平。第三,整个事件过程手法粗糙,令加拿大华人蒙上野蛮、不人道、不环保的污名,对于多元文化和族裔合谐不利。

反对禁令的市议员马莫利蒂(Giorgio Mammoliti)在议会中指,立一条附例禁止市民吃一种食物,根本是超越市议会能够采取行动的范畴。饮食习惯是社会文化的一种,立下附例等同于剥夺华人文化的一部分。

禁翅造成的族裔关系紧张效应即后显现。多伦多华商会士嘉堡办公室于11月29日收到一封邮寄的信件,寄件者自称为“美国/加拿大动物解放组织”(Animal Liberation of USA/Canada),是个总部设在美国的激进保护动物组织。信中声称虽然在多伦多通过了鱼翅禁令,但相信仍有人违法吃鱼翅,因此他们将在唐人街的肉类、鱼、水果和蔬菜中投放了老鼠药。华商会召开记者会公布信件,并表示已报警跟进。

大多地区四个华商会为骨干成立的维权公义联盟(Fair and Responsible Governance Alliance),更于12月20日宣布在2012年1月举办千人筹款晚宴,盼募逾20万元律师费与多伦多市政府对簿公堂,推翻市政府的禁鱼翅附例。联盟并计划将通过禁翅附例的各市镇政府一并告上法庭。密西沙加市议会早前已宣布将附例的生效时间推至2012年6月,并在此前再次检讨做出必要修改。

事态最近的的发展,是多伦多市长在12月22日公开表示多市议会应该撤销禁翅附例。他重申动物保育是联邦政府管辖的事务,多伦多市议会没必要去为此立法。消费者爱吃什么、不爱吃什么,市议会没资格指手画脚。他认为多伦多市府理应撤销该法案,不过要先由市府律师提交评估报告,然后呈交市议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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