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停车后离场 加华裔被罚百元
2011-12-25 23:15:39
来源: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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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级生活网 sUperLIFE.ca专讯】  一名华裔市民投诉指出,早前往本那比逛商场,但其后收到泊车公司一张「停车后前往其他地点」的罚款告票。事主坚称没有违规,但因为没有购物,被指「没有收据便没有证据」,泊车公司只肯给予折扣,但坚持要他付钱,让他感到非常愤怒,形容有被「抢劫」的感觉。卑诗商誉局(BBB)称这类停车纠纷是所有投诉案中第九多的类别,圣诞假期时尤其多,建议市民蒙受冤屈时,应第一时间致电泊车公司告知实情。


 
  市民蔡超凡对本报表示,他于上周五收到一封泊车公司的邮件,内有一张告票,指他在11月9日于本那比洛歇公路(Lougheed Hwy.)一处商场停车场,将车停下后离开该商场前往别处,因此要求他缴交112元的罚金。

  「没收据便没证据」 事主轰变相勒索

  蔡超凡称自己当时曾去该商场的一间商店欲购物,但并未买任何商品,并未如告票所指前往其他地点。他致电泊车公司解释情况,但对方强调没有购物便没有收据,「没有收据便没有证据」,因此就算相信他确实没有离开该商场,仍要求他付35元的罚金。

  「这是冤狱,抢劫!」蔡超凡对泊车公司的态度大为不满,认为既然该公司已经接受他未有离开商场的事实,便不应该以「打折」的方法来继续索取罚金。他强调,市民进入商店并不代表一定会购物,如果泊车公司胡乱开罚单,市民便会蒙上不白之冤,等于是变相勒索。

  他昨日早上前往该间商店解释情况,该商店则影印他的罚单,表示会跟进此事件,代他与泊车公司交涉。

  蔡超凡也透露,他的儿子本月稍早也在列治文一间商场餐厅用餐时,发现停在餐厅外的汽车,被同一间泊车公司开出告票。但由于儿子有餐厅收据,随即持收据向泊车公司投诉,泊车公司才取消这张告票。

  蔡超凡强调,未来如果能有选择,将不会在这间泊车公司负责的停车场停车。不过他认为泊车公司应该改变经营模式,不应让市民因为泊车公司服务差劲,而选择逃避该公司经营的停车场。

  圣诞节期间此类纠纷多

  卑诗商誉局发言人费南德斯(Mark Fernandes)指出,停车相关的告票纠纷,商誉局每年皆会收到大量投诉。截至今年12月15日为止,商誉局已经收到121名大温市民的投诉,数量为全部投诉类别的第九位。

  费南德斯透露,圣诞节期间会有大量市民出门购物,许多商场的停车位都是供不应求,确实有少数人会违反规定停在其他商场。这段时间泊车公司将会全力严打违规停车的司机,也有可能产生误会。

  费南德斯建议市民如果遇上蔡超凡这类情况,手上又因未有购物而缺乏收据时,应在第一时间向泊车公司解释,告知对方自己是在大概何时进出商场。如果实在无法解决,则可向卑诗商誉局投诉请求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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