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禁鱼翅 300华人聚集多伦多市府广场抗争
2011-10-25 13:15:25
来源:世界日报作者:翁晓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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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日清晨,超过300名华人商界人士及市民,从大多伦多各个区汇聚多伦多市府广场,呼吁市府不要罔顾事实误导公众,以环保之名强推禁鱼翅附例。组织者强调,抗议行动不涉及商业利益的损失,希望市府先解答市民的疑惑,再站在公义的立场做出客观、公平的决议。

早上不到七点钟,抗议的人们就从士嘉堡、万锦市、烈治文山市、密西沙加市各个地点,冒雨登上数辆大巴赶往市中心,仅士嘉堡就开出四部大巴。参与抗议的人当中,大部分是商界人士,一些是酒楼老板带著几十名员工,一些是金融和房地产等行业的从业人员,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普通市民和学生。 

数百华人在市府门前列队表达抗议。(世界日报记者翁晓青/摄影)
 

几百人抵达弥敦菲腊广场后,在市府大楼正门分列两行,他们的胸前贴著「不公平、不负责任的法案」大红标语,向每一位经过的人平静地表达对市府动议法理不明、事证不清的抗议。

 


抗议者在市府广场冒雨游行。
(世界日报记者翁晓青/摄影)
 

抗议行动由多伦多华商会、士嘉堡约克华商会、万锦及烈治文山华商会及密西沙加华商会联合组织。多伦多华商会会长张小惠表示,在牌照委员会及市议会进行表决之前,华商会提供了大量的事实资料。但倡导禁鱼翅的人根本不理睬这些资料,也不回应商家和市民的诉求,一意孤行推动禁鱼翅令。张小惠质疑,立法前收藏的祖传象牙制品、老虎头骨等装饰品,都有不被追溯例外,为何独对鱼翅严厉禁止拥有。她认为多市和密市的立法超越了市府的权限,究竟市府基于何种原因立法,还是为禁止而禁止,市民应有知情权。

 密西沙加华商会名誉会长胡子修表示,自己是环保人士,也在市议会上表态支持联合国禁止捕鲨的规定。他认为市府立法并不公平,无益于彻底保护鲨鱼。因为在加拿大买卖鲨鱼是合法的,在任何一间西人超市随处可见售卖鲨鱼排。立法禁鱼翅的不公平之处在于只准某人吃鱼肉,而不允许别人吃鱼骨

(鱼翅)。他说坚持立法的人士声称鲨鱼受到威胁是由于华人食鱼翅造成,而事实是英、法、西班牙和葡萄牙才是捕鲨大国,这四国的捕鲨量占全球的80% 带领

 华人餐馆会主席陈勇仪表示,希望立法在联邦层次进行,只禁鱼翅不禁鲨鱼肉根本达不到保护鲨鱼的目的。加拿大进出口鲨鱼合法,交易时也是整条鱼进行,而没听说卖鲨鱼抛鱼翅。若联邦立法禁止买卖整条鲨鱼,华人会支持。

 昨日中午,华商会代表向联邦国贸部长费斯特(Ed Fast)递交了一封请愿信。下午抗议者移师密西沙加市议会继续抗议的行动。

70多位员工参与抗议的国京餐饮集团老总马松林表示,捕鲨在加拿大是合法的,鲨鱼进出口也是合法的,但现在却要独禁鱼翅,因此不公平。

 抗议者听从指挥布置和平抗议行动的注意事项。(世界日报记者翁晓青/摄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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